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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全体贷款同学“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6-24浏览次数:

   在今年我院“2014至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中,有几点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贷款同学注意: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地、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https://sls.cdb.co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文本。合同的领取和使用将另行通知。所有合同一律套打。

(二)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各地、各高校和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三)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我院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