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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校县结对”帮扶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05-17浏览次数: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自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以来,全省高校与县级资助管理机构的联系得到了加强。为进一步完善“校县结对”帮扶机制, 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深入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构建长效机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的主要渠道。完善“校县结对''帮扶机制,既是加大高校对县级资助中心助学贷款工作支持力度的需要, 也是密切校县资助中心联系,促进校地合作交流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健康、有序开展,而且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感思奉献意识效机制,定期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会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使“校要结对”帮扶机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实现高校和地方学生资助工作的双赢。

二、落实责任,促进良性发展

高校要充分发挥人员、信息等资源优势,主动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帮助县级资助中心解决工作人员少、联系学生难等实际问题。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受助学生,在每年的寒暑假到家乡的县级资助中心帮助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的业务培-洲。学校要按照每小时不低于8元的标准支付学生劳动报酬。要加强应屈年业生的诚信教育和还贷方式培训,提醒学生按时还贷。对毕业后失去联系的贷款学生,学校要通过同学会、班级QQ群等渠道,及时告知学生按时还贷。对严重违约的贷款学生,学校要派出老师和同学到其家庭了解情况, 并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反馈相关信息。

市、县(市、区)资助中心要及时把自身需求反给高校, 积极争取高校的支持和帮助 。 县级资助中心要为帮助工作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便利和安全保障。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安排午餐等,相关费用可以由生源地信用助学貸款代理费解决。学生帮助工作结束后,县级资助中心应及时向高校反馈评价意见。

三、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合作内涵

各市、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结对帮扶经验,创新帮扶方式,拓宽帮扶领域,共同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可以通过人员互派、互访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工作经验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a可以把县级资助中心作为大学生诚信教育基地, 共同开展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为主题的大学生城信教育活动。高校可以发挥身的技术、科研优势,提高县级资助中心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家庭脱资致富。县级资助中心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牵线搭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