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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5-26浏览次数:

各系:

接省资助中心通知,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已经下达,为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根据《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特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各系应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的要求,严格审查申请贷款的学生资格。

2、申请贷款的学生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得申请本次贷款;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5、申请学生应为本学年经认定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可优先申请。

6、本次贷款的额度只含入学前户籍为本省的学生,外省学生申请时,可先咨询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的资助中心,按当地资助中心的要求办理。

    三、贷款额度与各系申请名额

    1、学生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除支付学费、住宿费外可用于生活费。

2、各系申请名额已按学生数分配至网上系统。若本系名额有剩余或不足情况发生,请负责老师及时与资助中心孙老师联系,贷款名额、金额可在全校范围内调剂。

     3、有贷款意向的同学必须要登录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据采集,过期系统将自行关闭,无法补录。

    二、评审与信息填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确定申请贷款人员名单,并在系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网填报学生相关信息。

请各系登录网址:

http://loan.xszz.gov.cn/2015/LoginCollege.aspx?SchoolId=230”,请同学们完整地输入各项信息,各项数据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将来贷款的领取。网上信息录入务必于6月15日前完成,网上登录密码请各系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

 

附件:1、《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

      2、《2015-201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