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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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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3-01-04浏览次数:

各系: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2年地方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鲁学助[2012]37号)要求,现就补偿学费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

(一)2012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12年底入伍,12年6月毕业)和翌年毕业生(12年底入伍,13年6月毕业)

(二)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三)2012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四)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11年底入伍,11年6月毕业)和翌年毕业生(11年底入伍,12年6月毕业)

(五)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二、组织填写补偿学费申报材料

各系接通知后要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网(网址:www.0730hao.cn)”进行实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准确无误地填报学生个人信息,完成后按自己的实际情况,下载并正反面打印相关表格(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本站内“应征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复学生补偿学费工作的流程”)。

三、报送补偿学费申报材料

各系务必以系为单位收集下列收材料,于2013年1月18日前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101)。

需报送的材料有:

1、2012年应征入伍补偿学费统计表;

2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式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1式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参军入伍的退役复学生:《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1式2份),《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学校复学红头文》复印件(1份)。

 

 

济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