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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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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助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05-24浏览次数:

各系:

 2015-2016学年第学期国家助学金已到位,请各系按以下要求填写报送《国家助学金发放表》(空表在学院辅导员群文件夹中),以便及时发放给学生。

     报送时请各系注意以下事项:

1.《发放表》中的学生须与公示的学生完全一致。

2.务必使用学校发放的农行卡,卡号务必准确无误,《发放表》中的学生学号、姓名、卡号务必对应,不得使用他人的卡号代领,银行卡如有丢失,请即刻补办。

3.学生信息务必由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

4.助学金发放2015-2016学年第学期的金额,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

5.按财务上的要求,各系上报《发放表》时,不得改动表头的结构,每页的行数固定为30行。

6.以学号顺序排序,序号以系为单位编排。

7.学生学号、姓名须与学校学籍数据库中的一致。

8.每页不再需要“本页小计”,只在最后一页有“合计”即可

9.学生助学金确保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

10.请各系务必认真统计填写《发放表》,在确认《发放表》中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后,打印《国助学金发放表》纸质稿一式二份,每份首页请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制表人”由负责该项工作的辅导员签字,于0531日下午4:00前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104室,电子版发送至jnxyzzzx@jnxy.edu.cn 

请各系对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加强监督和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以适当的方式感恩回报社会。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出现奢侈浪费等现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奖、助学金,并追回已发资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0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