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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3-05-22浏览次数:

1、毕业当年贷款学生要在学生在线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本校本年度毕业确认工作请于5月31日前完成。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后,请仔细阅读系统提示通知,了解与自己有关的贷款规定。

2、请选择“2、身份证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如果学生先前已经存在助学贷款,不要再次注册也不能注册!2010-2011学年及以前学年办理贷款的学生的初始密码为你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中的8位出生日期;2011-2012学年及以后学年办理贷款的学生的初始密码由学生注册时系统自动生成。如果不能登录或是遗忘密码,可通过页面上的密码找回功能,通过回答预留的问题重设密码,或及时与你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重置密码。]

3、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更新个人信息。[注意:请正确填写各项数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你的“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可能影响贷款。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时间”7项信息学生自己是无法变更的,若以上各项信息有误,以系为单位开具学生就学基本情况证明,学生持系证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学校证明,然后持学校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变更。]

特别注意更新毕业后方便联系学生的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毕业后学生接收提醒短信,及时还款。若提交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新的联系方式,请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并告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因校内“1+3”、专升本“3+2”或升入研究生需要继续学习的学生,首先需要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按本通知第5条步骤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然后校内“1+3”学生持学校证明,专升本“3+2”或升入研究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时到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可能会导致你自付利息。(校内“1+3”学生需各系以系为单位开具学生升学基本情况证明,持系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学校证明)。

5、今年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只需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请仔细核实个人信息和贷款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生已经存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市财政支付,毕业离校后将由学生自己支付。学生在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前,要仔细查阅贷款“自付利息的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在还款计划期限内及时还款。

6、学生毕业后,在自付利息计息日前,可以提前一次性还款。具体还款事宜,请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看相关政策,或与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如果学生已经提前还款,且全部合同(多笔贷款)都已结清,可以不用再进行毕业确认。但只要有一笔合同尚结清,都需要进行毕业确认。

 

温馨提示:学生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同学们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济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