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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在校生2013至201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3-06-25浏览次数:

各系:

为做好我校2013至201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校贷款学生。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https://sls.cdb.co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各系要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

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须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经审查资料合格,与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我校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我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进行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五、工作要求

各系接通知后,务必在暑假放假前通知到每个贷款学生,以确保本次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顺利完成。

六、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学生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