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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5-08浏览次数:

各系: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到位,请各系按以下要求统计学生卡号等相关信息,填送《国家助学金发放表》(空表在学院辅导员群文件夹中),以便及时发放给学生。

     在统计工作中,请各系注意以下事项:

1、《发放表》中的学生须与评出公示的学生完全一致。

     2、卡号务必准确无误,《发放表》中的学生学号、姓名、卡号务必对应,不得使用他人的卡号代领。

     3、本次将发放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金额,即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

4、按财务要求,各系上报《发放表》时,不得改动表头的结构,每页的行数固定为30行。

5、以学号顺序排序,序号以系为单位编排。

6、学生学号须与学校学籍数据库中的一致。

7、每页不再需要“本页小计”,只在最后一页有“合计”即可。

8、对于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出现奢侈浪费等现象的,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助学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9、请各系务必认真统计填写《发放表》,在确认《发放表》中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后,打印《国家助学金发放表》纸质稿一式二份,每份首页请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制表人”由负责该项工作的辅导员签字,于月 日下午4:00前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107室,电子版发送至jnxyzzzx@jnxy.edu.cn 

 

 

 

 

 

                                      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