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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同学先进事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5-22浏览次数:

各系:

为深入展现我院优秀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挖掘我院优秀大学生典型事迹,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现决定对我院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的突出事迹进行收集整理、结集出册、集中宣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报送本系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的突出事迹材料。选报的事迹材料应包括题目(自拟)、个人简介、事迹正文、师长点评、个人生活照片五部分:

1. 题目:题目不限,要求鲜明、简洁,有新意。
         2.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专业、大学期间已获得的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3. 事迹正文:15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
       (1)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
       (2)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3)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深刻感悟,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
         4. 师长点评:15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5. 个人生活照:请获奖同学准备一张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发至邮箱  jnxyzzzx@jnxy.edu.cn 

二、各系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每人都要报送一篇突出事迹;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每系报送1-2篇突出事迹即可。

三、各系要对报送的学生事迹和文章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核实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典型性,并于2013年5月23日前报送电子版至jnxyzzzx@jnxy.edu.cn 

 

 

 

 

 

 

 

 

 

                            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