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已经下达,为做好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及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各系应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查申请贷款的学生资格。
2、申请贷款的学生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班学生不得申请本次贷款;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5、申请学生应为本学年经认定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可优先申请。
6、本次贷款的额度只含入学前户籍为本省的学生,外省学生申请时,可先咨询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的资助中心,按当地资助中心的要求办理。
二、评审与信息填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确定申请贷款人员名单,并在系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网填报学生相关信息。
各系申请名额已按学生数分配至网上系统,请各系登录http://loan.xszz.gov.cn/2014/LoginCollege.aspx?SchoolId=230完整地输入各项信息,各项数据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将来贷款的领取。网上信息录入务必于6月20日前完成,网上登录密码请各系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
学生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元。除支付学费、住宿费外可用于生活费。
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