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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12-17浏览次数:

各系:

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均已到位,请各系按以下要求统计学生卡号等相关信息,报送《国家助学金发放表》、《国家奖学金发放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表》、《省政府奖学金发放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表》(空表在辅导员群共享文件夹中),以便及时发放给学生。

     在统计工作中,请各系注意以下事项:

    1、《发放表》中的学生须与评出公示的学生完全一致。

    2、卡号务必准确无误,《发放表》中的学生学号、姓名、卡号务必对应,不得使用他人的卡号代领。请各系负责老师务必仔细核对学生的姓名和卡号,争取此次发放一次成功。

    3、国家助学金将发放本学期金额,即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

    4、按财务要求,各系上报《发放表》时,不得改动表头的结构,每页的行数固定为30行。

    5、以学号顺序排序,序号以系为单位编排。

6、学生学号须与学校学籍数据库中的一致。

7、每页不再需要“本页小计”,只在最后一页有“合计”即可。

     8、表格末尾的制表人和审核人姓名务必手签。

9、对于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出现奢侈浪费等现象的,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助学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10、请各系统计完毕后,于12月19日上午前将以上各发放表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每份首页请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B107室,电子稿发送至jnxyzzzx@jnxy.edu.cn

 

 

 

                                     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