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山东省“春风化雨七十载 资助奋进新时代”宣传活动工作安排,请每系推荐1名同学参加校内“励志之星”初选。
一、基本条件
1.接受过国家或省资助或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3.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吃苦耐劳,自立自强,拼搏奋进,有突出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4.热爱生活,善施善行,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抗击灾害等“爱心传递”活动,有突出成果或感人事迹。
二、推荐材料包括
1.文字材料:候选人填写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3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和事迹概要,以及1500-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2.照片:竖版半身照片1张,应为jpg格式,分辨率500*600。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系(院)要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选拔,深入挖掘典型,让优秀学生发挥爱心、励志引领作用,营造资助育人良好氛围。
为提升我校人选竞争力,各系对推荐人选应严格把关,优中择优,有突出表现或特别感人事迹的同学应优先予以推荐。
2.请将有关材料于下周四(4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行政楼B10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工作处根据汇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将推荐1名最具典型意义的学生参加全省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