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工作安排,请将老生、2019级新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于9月16日下午4点前交到行政楼B101
说明:2019级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迎新时由各系(院)收取,不再交财务处。
要求:1、按示例图片(发至群内)在受理证明右上角标注学号、学费、住宿费信息。
2、在贷款回执单右上角填写学费金额时,请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缴费账单,填写账单中明确应交的2019-2020学年学费。(以现在财务处微信服务号查询的学生缴费账单中体现出的2019-2020学年学费数据为准。如某学分制收费学生,根据缴费账单,本学年学费目前显示为2019-2020学年注册学费+2019-2020第一学期学分制学费,则将此金额填至回执单右上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应交学分学费尚未产生,则不用计入;如缴费账单中已明确2019-2020整学年学费,应填写整学年学费)。
3、请要求学生仔细查看自己的缴费账单,如现在缴纳的学分学费仅为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学费,第二学期仍需交纳学费的,请不要乱花乱用生源地助学贷款,以确保到时足够按时交纳学费,保障贷款款项的使用规范、合乎合同。
4、学费、住宿费按2019-2020学年金额填写。
5、以系(院)为单位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收取统计表与贷款回执一并提交,并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纸质表格要求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jnxyzzglzx@126.com。
5、根据国开行要求,请务必不要遗漏,因为贷款还未完成,逾期未交受理证明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