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本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系(院)于9月23日前完成系(院)内公示。
请各系(院)在9月23日完成系(院)内公示后务必于9月24日上午10点前将认定基本情况电子版(可依系内公示材料简单制作,格式自定,包括学生学号,姓名,认定贫困级别)传至jnxyzzglzx@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行政楼B101,以尽快开展下一步的全校公示。
系内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需存档材料按要求整理齐备后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101)。根据工作规范文件,如有需交的电子材料,请传至jnxyzzglzx@126.com
4、存档材料上的各工作时间据实填写即可。
注:系(院)内公示需2个工作日。